[穆长春:即便运营机构破产 用户钱包内的数字人民币也不纳入破产财产]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在第十一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表示,数字人民币属于特殊动产,同时数字人民币也是典型的消费物。“即便运营机构破产,用户钱包内的数字人民币也不纳入破产财产,不受‘零点法则’影响。此外,数字人民币是央行货币,央行是流动性的最终提供者,使用央行货币进行货币结算可以更好的保障结算最终性。”穆长春强调。(一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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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长春:数字人民币账户可能会出现其他认证形式: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数字人民币账户并非必须和手机号绑定,只是利用手机号开立数字人民币钱包,以便接收验证码等认证信息,今后可能会出现其他认证形式。此外,穆长春表示,微信、支付宝和数字人民币,三者不在一个维度上。微信和支付宝是金融基础设施、是钱包,而数字人民币是钱包里的钱。电子支付场景下,微信和支付宝这两个钱包里装的是人们在商业银行里存储的人民币。数字人民币发行后,大家还可以用微信、支付宝进行支付,只不过钱包里装的钱,增加了数字人民币。(生活晨报)[2020/12/1 22:39:30]
穆长春:商业银行不向客户收取数字人民币兑出和兑回服务费:10月25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联合各组委会成员机构举办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表示,数字人民币是一个公共产品,坚持M0和公共产品的定位。一方面是数字人民币不计付利息,另一方面,数字人民币具有非盈利性,追求的是社会效率和福利的最大化,所以人民银行建立免费的数字人民币价值转移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不向发行层收取流通费用,商业银行也不向客户收取数字人民币的兑出和兑回的服务费。(新京报贝壳财经)[2020/10/25]
声音 | 央行穆长春:央行数字货币引入了私人部门参建: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10日在“第十届财新峰会:开放的中国与世界”上表示,私人机构是可以运营基础设施的,但背后是有条件的,要纳入到法律监管框架当中,同时要服务监管、为公众服务,要求公共道德水平比较高。央行数字货币从一开始就引入了双层运营体系,就是运用了私人和公共部门共同建设数字货币,今后可能还会运用私人的力量共同建设公共产品。[201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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